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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申请商标被知识产权局驳回
摘要 | [p]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认为,5年中考 3年模拟由汉字构成,易使消费者理解为与中考考试和模拟考试相关,整体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认为,5年中考 3年模拟由汉字构成,易使消费者理解为与中考考试和模拟考试相关,整体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通过实际使用获得了具有识别意义的显著性

      《5年高考3年模拟》是什么?

      《5年高考3年模拟》是2008年6月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曲一线。本书主要是对高考命题内容进行归纳,对高考命题形式进行剖析,对高考题进行预测。

      被告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5年高考3年模拟”、“5年中考3年模拟”构成,易使消费者理解为与“高考考试和模拟试卷”、“中考考试和模拟试卷”相关,整体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指定商品上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内容等特点,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已通过实际使用获得了具有识别意义的显著性。因此,被告驳回了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6类的“书籍”等商品上的申请注册。

        审理中,原告主张在先注册商标及诉争商标已经连续使用近13年,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与原告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诉争商标为原告在先注册商标的延续注册,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在先基础注册商标的商业信誉可以在诉争商标上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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